女婴术后脑损伤引争议:家属质疑ICU护理不当,卫健局介入调查
2025年3月,台中市一名2岁女童在第二次腹部手术中遭遇医疗疏失。从患儿被送入手术室到麻醉师接手的6分钟内,医护人员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后续35分钟的抢救也未能阻止其因缺氧导致的全身瘫痪及脑损伤。家属控诉医院术后未主动说明情况,直至2023年11月提起诉讼才得知关键细节。卫健局介入调查后,仅确认涉事医院存在“流程管理瑕疵”,未公开具体追责结果。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若手术操作符合行业规范,但患者仍出现不可预见的并发症,医院可能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若存在操作失误、术前评估不足或术后观察疏漏,则可能构成医疗过错。
女婴术后脑损伤案例最为关键的点在于:
1、术前告知是否充分——医院是否向家属明确说明手术风险,尤其是脑损伤的可能性?
2、术中操作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麻醉过量、手术失误等情形?
3、术后处理是否及时——若脑损伤系术后缺氧或感染导致,医院是否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按照卫健局的初步结论虽称“符合规范”,但最终责任认定需依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机构的专业意见。
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家属该怎样主张自己权利?若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或第三方鉴定机构评估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并确定责任比例。
2、协商调解:通过卫健局或医调委介入,争取医疗损害赔偿。
3、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
4、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用(已发生及未来必要治疗);残疾赔偿金(若女婴构成伤残,按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通常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
来源:新浪·财经头条,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