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在小姑子名下准新娘直接退婚 12万彩礼当场退回
河南驻马店的张先生称今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姑娘,两人相处两个月后准备结婚,张家按照当地习俗给了12.7万元彩礼。没想到端午节一顿饭的功夫,婚事就黄了,问题出在婚房的产权上。
张先生的姐姐解释说,家里三姐妹一个弟弟,当初买房时父亲出的钱,因为小妹在家办事方便,就把房子登记在了三妹名下。虽然房子是给弟弟结婚用的,但准新娘得知后不乐意了,要求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准新娘承认确实因为房子的事生气,但重点不在于要房子,而是觉得男友不诚实。"明明不是他的房子却不说实话,这不是骗人吗?"女方强调自己并没有索要房产,只是表示该行为隐藏财产转移意图,遂果断退婚。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女方态度坚决,表示这段感情无法继续,当场将12.7万元彩礼如数退还。
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人即被推定为权利人。男方家庭若主张房产实为婚房,需证明真实购房意愿与资金流向,例如提供出资凭证、共同居住证据或家庭协议等。
现实婚姻关系中,财产与信任该如何平衡?
1、“防儿媳如防贼”?扭曲的婚姻观
部分家庭在婚前过度保护财产,甚至采取“代持”“借名买房”等方式规避风险。可一开始就充满算计的婚姻,未来真的会同心协力吗?
2、法律与情感的矛盾
从法律角度看,男方家庭有权处置自己出资的房产;但从情感角度,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财产安排应建立在坦诚沟通的基础上。若男方事先未与女方商议,单方面决定产权归属,女方心里肯定觉得是被排外的。
3、家庭边界不清的隐患
男方父母过度介入子女的婚姻财产安排,甚至让小姑子成为婚房名义上的主人,可能埋下长期矛盾。
真正的婚姻,不是互相提防的博弈,而是携手同行的承诺,这起退婚事件,表面看是房产登记问题,实则是婚姻价值观的冲突。那么如何避免类似问题?
1、明确借名买房认定标准。
2、增设婚姻财产告知义务。
3、婚前财产协议书面化。
4、资金流向全程留痕。
5、建立婚姻财产登记公示制度。
6、推广新型婚嫁观念。
来源:大象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