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打副所长拉偏架被免职不冤 多人被追责
6月8日,安徽泾县联合调查组通报,2025年6月6日,游客蔡某通过网络反映其6月1日到泾县桃花潭旅游时,因停车引起纠纷被土菜馆经营户及其家人殴打一事。现目前涉事3人被行拘,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涉事菜馆被停业整顿。
从视频内容看,副所长不仅未对打人者采取必要措施,反而对受害游客进行言语压制,甚至试图“和稀泥”调解了事。本质上是一渎职行为,损害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反映出部分基层执法者仍存在“懒政”“和事佬”思维,遇到纠纷不是依法处置,而是选择“息事宁人”,甚至因人情关系、地方保护等因素偏袒一方。
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副所长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人民警察法》及相关纪律规定,免职处理完全合法合理。
1、证据链断裂的致命疏漏
葛伟未第一时间调取事发地监控(商户三轮车停放处属公共区域),导致关键视频证据灭失,该行为直接违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关于“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的要求。
2、法律定性错位的专业悖论
游客遭多人围殴,商户王某菊等人存在强制消费暴力威胁。葛伟将单方施暴歪曲为“互殴”,用错误,混淆加害者与受害者暴露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与第26条(寻衅滋事)的适责任边界,属于典型的“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3、涉嫌徇私枉法或滥用职权
如果调查证实该副所长是因私人关系、利益输送等原因偏袒一方,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滥用职权罪”或第三百九十九条的“徇私枉法罪”。即便未达刑事犯罪标准,其行为也严重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免职是最基本的纪律处分。
对于此类暴力执法,调解偏袒的行为时有发生,要想杜绝这类现象,建议从这些方面改进:
1、强化执法记录仪使用,确保过程透明。公安机关应严格落实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避免“暗箱操作”。
2、加强基层执法者法律素养培训,确保每一起案件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3、完善监督机制,严惩渎职行为,对执法不公行为“零容忍”。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