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门前路虎因口角撞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2日凌晨4时许,有网友发帖称,山西省太原市一场所有一辆越野车有冲撞行为。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视频很快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事发后,太原警方火速赶到现场,将肇事者控制住了。
根据相关的目击者描述,这个叫李某彪的司机,当晚喝了酒,跟人发生口角后,一时冲动就开车撞人泄愤。结果造成商家门口部分物品损坏,还有两个人在躲避过程中受了轻伤。
在此次路虎撞人事件中,李某可能会涉及多种罪名。
如果李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即使未发生严重后果,他的行为也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但在这起事件中,已经造成了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所以李某的行为更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倘若经调查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并且此次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那么他便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依据法律规定,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存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况,则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处罚将更为严厉,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有一种更为严重的情况,如果有证据表明李某在撞人时,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那么他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旦被认定为此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罪名的量刑明显重于前两者,对犯罪行为人的惩罚力度也更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闻来源:中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