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案件宣判:当事人被判赔40万是如何确定的?
关于“胖东来红内裤”事件,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2025年5月28日对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根据法院判决,段某需要在其抖音账号上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视频,并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共计40万元。
2025年1月30日,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掉色且致其过敏,值班人员登记后表示待营业后解决。
2月2日-3日,胖东来员工等就问题与段某沟通、协商、致歉,并陪同就医,段某被诊断患有皮炎、皮疹等,胖东来支付医疗费1144.13元,后主管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段某未接受。2月2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将案涉货号商品下架;2月4日-5日,进一步通知下架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等。
2月4日,段某通过其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视频,称案涉内裤品质有问题并致其过敏,对商品品质和服务作出贬损性评价。该视频播放量超1200万次,引发大量网友对胖东来商品品质的质疑,后段某删除相关视频。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该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段某侵害胖东来商贸集团名誉权,判决其在抖音账号置顶发布经审核的道歉信30日,同时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企业代表旁听了此次案件庭审,见证了这一判决结果。
40万赔偿的构成分析
胖东来在处理这次事件中,产生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支出。为了检测商品质量,安排旗下公司对包含案涉富妮来红色内裤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等商品进行检测,这一检测就花费了143597.65元。
在陪同段某就医时,胖东来生活广场支付了1144.13元医疗费,后来还支付给段某226元,包含商品退回、停车费和自购药膏的费用。在维权过程中,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支付了60000元律师费,为了取证还支付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费用156.87元。这些费用加起来,都是胖东来因该事件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是40万赔偿构成的一部分。
胖东来凭借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口碑,在消费者心中树立了极高的品牌形象,拥有一大批忠实顾客。段某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自媒体人,发布的视频播放量高达12174358,点赞量113662,评论量42131,分享量199090,收藏量6071。如此高的传播量,让众多消费者对胖东来的商品品质产生了质疑,使得胖东来多年积累的品牌声誉受到严重冲击。
同时,段某作为有影响力的自媒体人,她的一言一行在网络上都能掀起波澜。她发布的视频,借助其抖音账号的粉丝基础,迅速扩散传播,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而她在没有核实自己皮炎症状是否真的由案涉商品所致的情况下,就贸然发布贬损胖东来的视频,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这种过错行为,加上视频的广泛传播,对胖东来造成的负面影响被无限放大。法院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充分考虑了段某的这种传播影响力和过错程度,认为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这也是40万赔偿金额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