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AI造谣“政府工作人员因买方便面被通报” 造谣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一则关于"泰州姜堰顾高镇两名干部因购买方便面被通报批评"的消息在网络上热传。该通报称,顾高镇政府办公室干部张某某、李某某违反廉洁纪律,在镇政府附近的便利店购买两份方便面,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受到通报批评。
然而,经当地有关部门核查,这份通报纯属捏造。顾高镇政府证实,从未发布过此类通报,镇政府工作人员中也没有名为张某某(男,31岁)和李某某(女,29岁)的干部,通报中提到的便利店也并不存在。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则谣言系28岁男子曹某林所为。曹某林在看到"全党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新闻后,为蹭热点、博眼球、吸引流量,利用AI工具编造了这则虚假通报,导致信息在网上大范围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目前,曹某林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10日拘留。本案中,涉事网民的关键违法点在于:
1、主观恶意性:经调查,其发布的宴请照片实为多年前其他场合的旧图,存在故意篡改事实的行为;
2、客观危害性:谣言导致涉事单位多名干部被无故核查,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
3、传播扩散度:信息经转发超5000次,符合司法解释中"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量化标准。
造谣跟正当监督的界限在哪里呢?
1.事实基础差异:正当监督需以具体线索或初步证据为依托,如消费凭证、现场视频等;而本案当事人纯属捏造;
2.传播目的区分:真实举报旨在纠错,谣言往往追求流量或报复;
3.法律后果不同:如实举报受《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护,造谣则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诽谤罪指控。
有一点值得注意,部分网民将"有图未必有真相"的碎片化信息当作"实锤",这种认知误区极易被利用。
来源: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