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利用智障人员从事体力劳动 公司负责人被控制
近日,某地砖厂被曝非法利用智障人员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公司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2025年6月4日,湖南省临湘市艳飞建材公司(砖厂)因涉嫌利用智障人员从事体力劳动被警方查处。公安机关迅速出警,解救5名疑似智障人员,并依法控制公司负责人及4名涉案人员。
据调查,这些工人长期在高温、粉尘环境下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部分工人来自云南、贵州偏远地区,缺乏身份证件,且工资被工头扣留。
临湘市艳飞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主要经营范围为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以及页岩空心砖的生产与销售。砖厂规模不小,厂区内存放着上百万块成品砖,拥有自动化的烧制流水线,本应是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工人安全的设备,却成了疑似智障工人苦难的源头。
这些工人被分成7人一个班,每班需工作12小时,每天中午12点换班,全年无休。工作环境极其恶劣,现场不仅温度高,扬尘也很大,刚从高温窑炉出来的砖块,即便晾晒后依旧烫手,可工人却连最基本的防高温、防尘防护措施都没有。如此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对正常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更何况是疑似智力障碍的工人。
关于工资,厂区工作人员称厂里给工人开的是300元一天的工资,但从实际调查来看,工资说法存疑。有工人称“没钱,给饭吃”,而上官正义在与工头交流中得知,工头承认克扣工人工资,仅今年就扣下了一万多,那些被克扣的工资,本应是工人应得的劳动报酬,是他们在这艰苦工作中唯一的盼头。
该行为触犯哪些法律条款
涉嫌构成“强迫劳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4条,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在本案中,公司通过限制人身自由、威胁等手段,迫使智障人员劳动,已符合“强迫劳动罪”的构成要件。若查实存在暴力手段,刑罚可能进一步加重。
涉嫌违反《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0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禁止对残疾人实施侮辱、虐待和侵害。第30条明确,用人单位需为残疾人提供安全、便利的劳动条件。
智障人员属于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劳动能力需与其智力水平相匹配。砖厂安排其从事重体力劳动,且未提供基本安全保障,严重违反上述法律。
目前,案件正在抓紧侦办中。
新闻来源:环球网、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