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吗
重庆,重庆,大足
刑事辩护
2025-06-14 13:25:37
我因为被指控涉嫌刑事案件,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立案了,我想知道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吗?真的好害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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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一定会移交检察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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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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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太害怕。刑事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并非一定会移交检察院。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等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但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公安机关就不会移送检察院,而是撤销案件。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在逃,也可能先对已到案人员处理,在逃人员另案处理。所以,立案后案件走向存在多种可能性,具体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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