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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错中药给孩子能否向医院索赔呢
四川,广元,朝天 医疗纠纷 2025-05-21 13:49:42
医院给我家孩子开错了中药,将别人的药给了我家孩子,虽然目前孩子没有出现不良反应,但这种情况能否成为我向医院提出索赔的依据呢?
共 1  条回复
关于 医院开错中药给孩子能否向医院索赔呢 的律师回答 注: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杨雪峰
帮助人数:8  人

    医院开错药,是可以进行索赔的。

    1、确认医院责任,涉及到医疗事故的认定。

    2、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孩子的医疗记录、药物处方、注射或服药的凭证、医生的诊断证明等。

    3、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若是协商无果,家长或监护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回复于  2025-05-21 13: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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