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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遭围堵殴打算寻衅滋事吗
刑事辩护 2025-05-20 14:14:44
我孩子在学校门口被七八个学生围堵殴打,其中一个还持刀砍伤了他,现在孩子受了轻微伤。可是派出所只查出三个人,剩下的都没找到。我听说有些法律条文和这有关,想问问专业律师,这算不算寻衅滋事“情节恶劣”?还有,我们家属该怎么办?
共 1  条回复
关于 孩子遭围堵殴打算寻衅滋事吗 的律师回答 注: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王清华
帮助人数:7  人

    1、孩子遭围堵殴打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孩子遭围堵殴打涉嫌寻衅滋事罪,按照情节严重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孩子遭围堵殴打有故意伤害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建议家长积极收集证据,提供更多有利的证据帮助警方尽快将所有涉案人员绳之以法,或者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回复于  2025-05-20 14: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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