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小说被别人搬运到了其他小说平台。
如果发现自己的小说被搬运到其他平台,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维权:1、收集对方搬运侵权的证据。2、联系搬运者,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搬运内容,并公开道歉。3、向搬运作品所在的平台提交侵权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搬运者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未经许可搬运作品,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阅读:656
时间:2025-08-08 15:04:40
改编歌曲会侵权吗
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原作者对作品享有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新作品的权利。虽你对歌词和曲调做了修改,但仍有部分与原歌曲相似。如果相似部分构成原歌曲独创性表达,且你的使用未获授权,即便有新创作内容,也可能侵权。若用于个人欣赏、学习等符合合理使用情形,通常不侵权,用于商业用途则侵权可能性更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刘凌 律师 执业
阅读:296
时间:2025-07-14 16:24:11
我用Ai写了一本书有著作权吗
判断您是否拥有这本书的著作权,关键在于您在生成过程中的智力投入及成果的独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如果您只是简单罗列AI指令,未对生成内容筛选、编排、深度修改,指令及生成成果缺乏独创性,难以认定您拥有著作权。但要是您精心设计指令,对AI生成的大量内容仔细甄别、筛选,通过调整指令反复优化,使成书内容体现您独特的选择、判断与安排,倾注了较多智力劳动,符合独创性要求,那么您对这本书享有著作权。在司法实践中,如“AI文生图”相关案例,法院也是综合考量人类智力投入及成果独创性来判定著作权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袁满 律师 执业
阅读:344
时间:2025-07-11 16:15:24
我买了一首歌的版权演唱时还需标注我是翻唱的吗
即便购买了一首歌的版权,在演唱时仍建议标注翻唱。《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虽你已购买版权,获得了一定使用权限,但标注翻唱是对原作者署名权等权利的尊重。比如在一些公开演出、网络发布演唱视频等场景下,若不标注翻唱,可能误导听众认为是你的原创作品,损害原作者权益。虽然购买版权手续完善,可标注翻唱能避免潜在纠纷,保障自身权益,遵循行业规范与道德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袁满 律师 执业
阅读:293
时间:2025-07-08 14:35:33
漫画视频解说侵权吗
这种情况很可能构成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漫画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项权利。您制作漫画解说视频,即便未用于商业盈利,若未获作者授权,也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让公众可在选定时间和地点观看漫画内容。从署名权角度,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明确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未写作者署名就违反了这一点。若想避免侵权,务必事先取得漫画作者的书面授权,明确使用范围、方式等,按授权约定制作视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阅读:271
时间:2025-06-24 14:33:47
学校小品改编剧本没有取得授权算侵权吗
这种情况大概率不算侵权。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学校晚会出演小品,若符合课堂教学范畴,且注明原著作者,即便未获作者授权,也可能构成合理使用。但建议持续尝试联系作者说明情况,避免后续不必要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适用于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限制。
马娇 律师 执业
阅读:318
时间:2025-06-20 15:44:23
专利到期后版权人能否继续使用外观设计
‌专利到期后,版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届满后,该专利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是对专利权人的一种限制,旨在鼓励技术创新和公开技术信息。当期限届满,这种限制解除,相关设计成为社会公共财富,可供公众自由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左右 律师 执业
阅读:215
时间:2025-06-18 14:53:39
饮料专利过期后标签还在用怎么办
按照您的描述,若是在产品上继续使用已过期专利号的行为确实属于虚假宣传,按照法律法规规定:1.专利权终止后继续在产品上标注专利号,会构成假冒专利行为。2.该行为属于对消费者的误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哪怕是无意的行为,也构成了事实上的虚假宣传。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1.立案调查。2.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含过期专利号的标签,没收违法所得。3.如果是初犯且情节轻微,可能只给予警告或小额罚款。4.主动改正错误、召回产品等积极行为可能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何宝 律师 执业
阅读:120
时间:2025-06-06 13:17:19
专利申请需要产品吗
若你对已有产品做出技术提升,且该技术具有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通常可以申请专利。不过,在提交申请前,建议进行专利检索以确保创新点未被先前技术覆盖,并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要求,这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获取更全面的信息和支持。申请成功后,将依法享有对该技术的独占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阅读:167
时间:2025-06-04 15:36:27
盗版书案件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果你事先并不知晓所购书籍为盗版,且能提供合法来源,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通常也不会被判刑。但如果明知是盗版书籍仍进行销售,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从民事层面看,你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你的违法所得确定;难以计算时,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你销售盗版书籍金额2万多,尚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通常不会被判刑,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没收侵权复制品、罚款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袁满 律师 执业
阅读:191
时间:2025-05-30 14: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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