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范围有哪些 处理流程是什么
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范围有哪些?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范围包括执业违规行为、程序违法、结果争议、其他违规等情形,投诉需实名并提供证据,对已处理或进入诉讼的重复投诉不予受理。那么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接下来可以参考下文具体内容。
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范围有哪些
1.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2.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3.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4.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
5.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6.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7.支付回扣、介绍费以及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行为的。
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司法鉴定投诉处理流程是什么
1.投诉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投诉人鉴定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三年内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2.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应当即时填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登记表》。
3.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发现投诉人提供的信息不齐全或者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补充。
4.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审查投诉材料。
5.对涉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受理,也可以交由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
6.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或者其代理人。
7.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受投诉后应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包括要求被投诉人说明情况、提交材料,调阅相关案卷和档案材料,核实情况并收集证据。
8.根据调查结果,司法行政机关可对被投诉人给予行政处罚或批评教育、训诫、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理。
司法鉴定投诉受理条件有哪些
1.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作为投诉人。
2.针对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情形。
3.投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投诉人鉴定活动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三年内提出投诉。
4.投诉人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5.不予受理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