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犯罪需要坐牢吗 能否判死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我国的法律对部分群体尤其是未成年、孕妇等是采取特殊保护的。近年来,关于孕妇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一直引发各种争议。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析。
孕妇犯罪需要坐牢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判定。
1、如果孕妇因为犯罪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可宣告缓刑,避免实际监禁。
2、即使目前已经在监狱坐牢,孕妇也可以在分娩前或哺乳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待特殊生理状态结束后再收监。
孕妇犯罪能否判死刑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即便在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怀孕,也会立即停止执行死刑,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孕妇犯罪不用坐牢是直接免除刑事责任吗
不会,孕妇犯罪不用坐牢只需监外执行是变通执行方式之一,并不是免除刑事责任。孕妇的特殊情形消失,如果刑期未满仍然需要收监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