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村委扣发土地补偿款合法吗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土地征收引发的补偿纠纷频发,尤其是土地补偿款的问题。那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村委扣发土地补偿款合法吗?来看看具体的解答。
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1、土地补偿费:由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大部分情况会按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通过的方案分配。
2、安置补助费: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如果由其他单位安置,则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同意安置,可以直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归实际种植者或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村委扣发土地补偿款合法吗
村委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在一定条件下有权对土地补偿款进行管理和支配,如果扣留行为经过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公开账目接受监督且资金用于集体公益,那就是合法的;如果村委会擅自截留、挪用补偿款,或没有履行民主决议程序直接扣发,则属违法行为。
村委非法扣留补偿款如何维权
可以向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改正;如果相关的部门不作为,可以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申请复议;还可以对村委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补偿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