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事故全责我方车辆能报废吗 会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负全责且我方车辆受损严重,车主往往最关心两个核心问题:车辆能否申请报废,以及如何获得合理赔偿。关于相关的问题,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大家参考。
对方事故全责我方车辆能报废吗
车辆是否报废并非车主主观决定,需经专业评估,要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1、维修费用超过车辆价值的80%。
2、修理后仍不符合安全技术、污染物排放或噪声标准。
3、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4、超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合格标志。
对方事故全责车辆保费会怎么赔偿
1、由交警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核定,确定报废或重置费用,包括车辆购置价、折旧费、购置税、上牌费及车内物品损失。
2、拖车费、停车费、替代交通工具费用。
3、因车辆报废导致的误工费等相关的费用。
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 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