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拖欠工资由谁清偿?
公司注销后,拖欠的工资由谁清偿?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6-03-04
共1个回答
杨雪峰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04你好,公司注销后,如果存在拖欠工资并且注销程序违法或者股东未实缴出资,劳动者可要求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清偿责任。作为劳动者应及时通过法律程序固定债权并且追索责任主体,找回钱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