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我,前婆婆要永久居住权,这合理吗?
离婚后我获得了房产,结果前婆婆要求永久居住权,这合理吗?
分类:房产纠纷
时间:2026-01-12
共1个回答
左右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1-12你好,离婚后房子已经归你,前婆婆主张永久居住权既没有法律依据,也通常不合理,核心在于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严格法定条件,并且我国法律不承认永久居住权,你可以依法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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