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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代表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恢复公共区域原状吗?
我小区开发商将底层公共区域改成商铺出售,严重影响业主通行和采光,业主们多次抗议无果,我能代表业主起诉要求开发商恢复公共区域原状吗?
分类:房产纠纷 时间:2025-11-261个回答
刘凌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26

你好,此事可解决,但你不能单独代表业主起诉,需经法定程序推选为业主代表或由业委会起诉。底层公共区域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擅自改建出售,侵犯业主共有权。流程上,先召开业主大会,推选诉讼代表人或授权业委会维权;收集规划文件、公共区域原状影像、开发商改建出售证据及业主受损证明,先找住建部门投诉;投诉无果后,由代表人或业委会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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