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扶梯摔倒,责任如何划分?
乘坐自动扶梯时不慎摔倒,谁负责?
分类:民法
时间:2026-03-12
共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6-03-12你好,一般情况下,经营场所管理者没有尽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可以减轻或者免除管理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