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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债务人跑了,我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我向知道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6-091个回答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6-09

    如果债务人承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依据《民法典》第七百条,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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