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借出几万找不到人,我该怎么讨债
2015年6月借给某人18000元,说好2个月还。结果到期后各种拖,现在直接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完全失联,我只知道债务人在昆明呈贡区经营中通快递网点,但我现在在重庆,有借条,但拖了十年,我想知道自己该怎么讨回这笔钱?
分类:债权债务 时间:2025-06-061个回答
马娇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6-06

    若是欠款联系不上债权人,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相关证据。

    2.‌申请宣告失踪。

    3.‌提起诉讼。

    4.‌申请强制执行。

    5.‌利用担保人。

    6.‌财产保全。

    7.‌友好协商和催款函。

    但由于你是跨省的,建议在债权人当地法院进行起诉,且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需满足2年下落不明),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去提问
为你推荐
朋友欠了我钱不还还找不到人我应该怎么办
遇到朋友借两万五年未还且失联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务必保留能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借条要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转账记录需显示金额和时间;聊天记录要能体现借款合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约定还款期届满起算。虽已过去五年,但若期间你有催款行为,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所以要留存催款的证据,如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若有朋友身份证信息,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因对方下落不明,法院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文书,公告期为三十日,期满视为送达。即便对方不出庭,法院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缺席判决。胜诉后,你可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查询其名下财产并依法处置,以实现你的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