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了,两个孩子都由法院判给了前妻,我承担抚养费,具体多少还没通知,想问下大概有多少呢?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8-29
共1个回答

你好,抚养费的数额是能够依法确定的。法院通常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你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判定。一般来说,若你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 20% 至 30%,由于是两个孩子,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 50%。若你无固定收入,会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此外,若孩子存在特殊需求,如长期患病、学习特殊技能等,抚养费数额可能会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此条规定了抚养费的承担主体、确定方式及子女的合理诉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明确了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依据与计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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