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能否增加或减少?
离婚后我的孩子判给了前妻,我承担抚养费,最近经济状况不好,想问下能减少抚养费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8-29
共1个回答

你好,在某些情形下,抚养费是可以减少的。若你因失业、身患重大疾病、生意破产等原因,致使收入大幅下降,难以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可尝试与前妻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减少抚养费,但需提供能证明经济状况恶化的证据,如收入减少证明、医疗诊断书等。法院会综合考量子女实际需要、你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虽此条主要强调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但从立法本意看,也隐含了抚养费可因合理原因调整,包括减少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若你经济状况变差属于 “特殊情况”,法院可据此适当降低你应支付的抚养费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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