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签了房屋预售合同银行不给贷款首付可以退吗
满心欢喜地签了房屋预售合同,本以为马上就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小家,谁能想到,银行却突然告知不给贷款。这下我彻底慌了,那之前交的首付还能退回来吗?要是退不了,这么一大笔钱对我来说可不是小数目,迫切地想知道到底能不能顺利退回首付???
分类:房产纠纷 时间:2025-05-271个回答
何平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05-27

    如果是因为银行政策调整、额度紧张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贷款办不下来,您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应当退还首付本金及利息。

    如果是因您自身原因,像提供虚假资料、信用记录不良,那您需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扣除违约金后退还剩余首付。

    要是开发商原因,比如手续不全致使银行拒贷,您不仅能拿回全部首付,还可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去提问
为你推荐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离婚时的归属权需要根据出资性质、登记主体、出资时间、协议约定四大核心要素综合判定。1、出资性质,如果是赠与,需要明确赠与对象。一般婚内赠与且已办理产权登记的,不可撤销;如果是借款,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要求偿还,那么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2、登记主体,如果是在婚前就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如果是部分出资,剩余由夫妻共同还贷,则房产归登记方;如果是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能认定为对一方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无论婚前或婚后出资,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共有原则分割。3、出资时间,父母婚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则是个人财产;父母部分出资,剩余由夫妻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共同财产。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