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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澳门,澳门,大堂 涉外纠纷 2025-05-22 13:21:51
我想详细了解一下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条件,最近听说有人因为处理进口的固体废物被认定犯罪了,但我不太清楚到底满足什么条件才会构成这个罪名,具体是行为上有特定要求,还是主观方面也要满足一定条件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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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的律师回答 注: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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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指的是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以下是构成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回复于  2025-05-22 13: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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