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征地补偿款是给集体的吗 如何分配补偿
在土地征收场景里,开荒地的补偿问题经常引发各种争议,其中开荒地征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是众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关于此问题,本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开荒地征地补偿款是给集体的吗
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开垦的荒地,其所有权原则上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即归集体所有,也就是开荒地的征地补偿款归全体成员共有。村集体与开荒者对补偿款分配意见不一时,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召开村民会议表决,或通过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权。
如何分配补偿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用于村集体公共事业建设,像修建村里的道路、改善水利设施等,还可以一定规则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安置补助费:需专款专用,由集体管理或直接支付给被符合条件的安置人员;
3、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直接归属实际投入的农户;
关于补偿款分配的问题,最好是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都能充分表达意见,避免引起争议和纠纷。
开荒征地补偿可以归个人所有吗
如果个人开发的是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并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且相关的部门依法批准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的情况下,征地补偿费用可能会归开荒人员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