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除怎么办 可以赔偿多少
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除怎么办?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除要先了解拆除原因及相关法律法规,若认为拆除行为违法或侵犯自身权益,可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那么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除可以赔偿多少?接下来可以参考本站整理的资料。
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除怎么办
1.及时收集相关能够证明房屋被拆除的证据。
2.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3.寻求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帮助。
4.与当地政府沟通。
5.参与补偿谈判。
6.关注案件进展。
村民在外务工老宅被拆除可以赔偿多少
征收老宅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