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来看看具体的解答。
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如果伤亡人员与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符合“三工原则”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等,由工伤保险基金与单位共同支付。
2、工人受雇于个人或无资质单位,雇主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3、如果是工程承包,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负总责,如果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单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事故由第三方直接引发,受害方可选择向雇主或侵权方索赔。
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工伤赔偿项目
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伤残津贴等相关的费用。
2、人身损害赔偿
如果没有被认定为工伤,需要按侵权责任计算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如何处理
1、事故发生后,用工方可以与受害方第一时间协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或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达成协议。
2、受害方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
3、如果协商仲裁无果,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治有关人员。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