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立有器官捐赠书,去世后家人不同意捐赠,能否撤销?
老人生前签署了器官捐赠书,去世后家人不同意捐赠,可以撤回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1-03
共1个回答
孙兵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03你好,原则上不能撤销,但实际操作中需履行法定程序确认捐献有效性。老人在签署器官捐赠时,需要经过家属知情并一致同意,确认捐赠的器官或者组织。老人去世后,家属可能无法接受器官捐赠,但是老人的捐赠意愿应当得到尊重和遵循。老人在生前没有自行撤销该捐赠意愿,去世后,相关机构可以按照捐赠书的内容进行器官捐献操作。如果家属强烈反对,也会存在撤销器官捐赠的情况。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九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捐献其人体器官。公民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公民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获取该公民的遗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遗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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