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出版社在合同到期后仍继续印刷销售,如何维权?
我授权某出版社出版的小说,在合同到期后,该出版社仍继续印刷销售,且未支付后续版税,我多次沟通要求停止发行并结算费用遭拒,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1-111个回答
王清华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1

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出版合同到期后,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终止,其继续印刷销售小说的行为侵犯你的著作权,未支付后续版税还构成违约。流程上,先收集出版合同、对方超期销售的证据及沟通记录,核算应结版税金额;先向出版社发律师函要求停止发行、结算费用;协商无果则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停止侵害、支付版税及赔偿损失,法院会依侵权和违约事实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去提问
为你推荐
他人使用与我方高度相似的logo,却拒不承认抄袭,该如何维权?
你好,首先要固定侵权证据。提供商标注册证书,证明你对logo享有商标专用权;如果不是注册商标,需要证明logo具有显著性和知名度等。同时,对侵权方线下、线上的使用行为进行取证。之后发出律师函警告,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