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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股25%,我能拒绝该要求并保住股权吗?
我以专利技术入股某公司,约定占股25%并完成工商登记,后公司以技术未带来预期收益为由,要求我补足现金出资,我能拒绝该要求并保住股权吗?
分类:公司法 时间:2025-11-291个回答
周美岑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29

你好,此事可明确解决,你能拒绝补足现金出资并保住股权。你已按约定以专利技术入股,完成工商登记即表明出资义务已合法履行,公司不能以技术未达预期收益为由单方变更出资方式。流程上,收集技术入股协议、专利评估报告、工商登记资料、专利交付使用凭证等证据,明确拒绝公司不合理要求;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强制要求补足,可起诉确认决议无效,法院将依合法出资事实支持你的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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