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抢注,我能主张在先使用权并阻止其维权吗?
我注册使用多年的服装店铺字号“棉语”,被外地一家新成立的服饰公司抢注为商标,对方还发函要求我停用该字号,否则起诉侵权,我能主张在先使用权并阻止其维权吗?
分类:知识产权
时间:2025-11-11
共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1-11你好,此事可解决,你能主张在先使用权并阻止对方维权。你注册使用多年的“棉语”字号,若在对方商标申请前已持续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即便被抢注商标,仍可在原范围继续使用。流程上,先收集店铺注册资料、经营记录、宣传凭证等证明在先使用及影响力;针对对方函件书面回函说明情况并附上证据;若对方起诉,以在先使用权抗辩,法院会依使用时间、影响范围等认定抗辩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