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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共有房屋赠与子女,一方擅自处分的,子女可否就房屋损失起诉索赔?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有房屋赠与孩子,对方后来擅自处分,孩子是否有权就案涉房屋财产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6-01-101个回答
黄丽娟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1-10

你好,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子女可以直接主张权利的,子女有权起诉索赔;如果协议没有明确赋予子女直接权利的,子女无权起诉,但是父母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违约方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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