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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由前妻承担,债权人却找我还钱,能拒绝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之前做生意欠的15万元债务由她承担,可最近债权人找到我,说要我还钱,我能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28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8

你好,此事需依法处理,你不能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债权人还款要求,但还款后可向前妻追偿。流程上,先与债权人沟通,说明债务约定情况,若债权人坚持要求你偿还,你需先履行还款义务,保留好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还款后,持离婚协议、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前妻,要求她按协议约定向你支付15万元,法院会支持你的追偿诉求,因为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仅对你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明确夫妻间的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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