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由前妻承担,债权人却找我还钱,能拒绝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里约定之前做生意欠的15万元债务由她承担,可最近债权人找到我,说要我还钱,我能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28
            共1个回答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8
                    何元静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8你好,此事需依法处理,你不能以离婚协议为由拒绝债权人还款要求,但还款后可向前妻追偿。流程上,先与债权人沟通,说明债务约定情况,若债权人坚持要求你偿还,你需先履行还款义务,保留好还款凭证(如转账记录、收据);还款后,持离婚协议、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前妻,要求她按协议约定向你支付15万元,法院会支持你的追偿诉求,因为离婚协议的债务约定仅对你们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明确夫妻间的债务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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