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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准婚对象已婚,恋爱期间花费上万元,能否追回?
发现准备结婚的对象已经结婚了,为这段恋情花了上万元,还能要回来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10-211个回答
袁满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1

你好,可以要回来。如果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比如彩礼、购房款等,可以撤销赠与,要求对方返还钱款。你需要证明赠与行为是以结婚为条件,并且因为欺诈导致条件为成就。包括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提及婚约的记录等。此外,如果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你的钱财,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你需要立即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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