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交通事故工伤中,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能否兼得?
交通事故致工伤,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能不能都有?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6-03-301个回答
肖英豪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30

你好,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法可以兼得,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已经获得侵权方的误工费赔偿而免除其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的义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去提问
为你推荐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