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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起诉离婚,我另行起诉其重婚罪,两案可否同步审理?
丈夫起诉要与我离婚,我直接起诉丈夫犯重婚罪,两件案件是否可同步审理?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6-03-031个回答
左右 律师 执业 时间:2026-03-03

你好,两案通常不能同步审理,实践中需要遵循“先刑事后民事”原则处理。离婚诉讼属于民事案件,重婚罪是刑事自诉,程序、法庭、证据标准完全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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