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咨询

我的位置: 首页 法律问答 法律问答详情
包了别人家的农田种地,没有到期限,原主要回,只退还了剩余几年的钱,这合理吗?
包了别人家的农田种地,没有到期限,原主要回,只退还了剩余几年的钱,这合理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10-251个回答
孙桃梅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25

你好,这种情况通常是不合理的。承包期内,发包方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一般不得收回土地,况且在收回土地后只退还了剩余年限承包费,这属于违约行为。你不仅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费用,还可以向对方要回其他损失,比如预期收益、种子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去提问
为你推荐
电梯又慢又小,部分业主想自费更换,可行吗?
你好,可行但是难度极大。电梯属于公共区域,电梯改造安装需要经过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虽然部分业主自愿出资修建,但是新电梯的产权仍然归全体业主所有,导致未来电梯维修、保养等的责任主体划分不清,极易引来纠纷。除此之外,修建电梯还需要确定技术是否可行,是否具备改装条件,在这之后,更换电梯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和审批,确定能否改装。建议向小区物业或者业委会反映电梯缺陷,由其推动此项事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已有1位律师解答
已提供咨询服务
102,154次
最快2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