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约定离职后2年禁入同行业但无补偿,我离职去竞品,原公司有权追责吗?
入职了个科技公司,约定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工作,却未约定竞业补偿,我离职后去竞品公司,原公司有权利追责我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0-14
共1个回答

你好,原公司无权追责你。虽约定了2年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竞业补偿,该约定因缺乏核心权利义务对等条款,对你无法律约束力,你离职后去竞品公司工作不违反约定。
若原公司主张追责,你需固定“未约定竞业补偿”的协议文本、离职证明等证据。先与原公司沟通,明确协议无效的法律依据;若原公司提起仲裁或诉讼,你可提交证据抗辩,主张协议无效,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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