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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店导购的我未参与盘点,公司以少货为由月扣200元赔偿款,可要求返还吗?
我在服装店做导购,公司以盘点少货为由,每月从工资里扣200元“赔偿款”,我未参与盘点,能否要求返还扣款?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10-141个回答
孙兵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10-14

你好,能要求公司返还扣款。公司以“盘点少货”扣工资,需证明少货与你存在关联且你存在过错,而你未参与盘点,无法确认少货事实及责任归属,公司扣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属违法克扣工资。

需固定证据:工资流水(证明每月扣200元)、与公司沟通扣款的记录(如聊天、书面通知)、未参与盘点的证人证言或工作记录。流程上,先与公司协商要求返还扣款;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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