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以连续亏损为由辞退,是经济性裁员吗
目前公司已经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以连续亏损为由,不与我们续签劳动合同。给我们的赔偿是n,属于经济性裁员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9-24
共1个回答

经济裁员需要同时满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和“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两个条件,如上所述,公司如果要以经济性裁员的名头解聘,那么需要证明亏损达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法定标准,并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反之则不构成合法经济性裁员。
且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本身不粗按在重大失误导致公司损失、无严重违纪等,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属于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2N)。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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