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不善,降公积金,暂扣绩效,违法吗?
公司经营不善,降公积金,实行绩效考核,暂扣绩效,违法吗?
分类:劳动纠纷
时间:2025-08-29
共1个回答

你好,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得连续两年亏损,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再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才行,否则擅自降低就是违法。
至于暂扣绩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依法制定且公示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绩效工资发放和考核标准,公司因经营状况依此暂扣,有一定合理性。但要是没有相关明确约定,公司擅自以经营不善为由暂扣,那属于无故克扣工资,是违反了《劳动法》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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