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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突然要离婚,此前已经为她花了很多钱,我能要赔偿吗?
婚后买车、产检、生育、月子中心、抚养费一共花了25万,女方突然提出离婚,我无过错,现在小孩才5个月,能起诉要赔偿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241个回答
牟劲松 律师 执业10年以上 时间:2025-09-24

你好,通常难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可通过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维护权益。

首先,离婚赔偿需女方存在法定过错(如重婚、家暴等),你无过错且未提及女方过错,不符合赔偿条件。流程上,若女方起诉离婚,你可在诉讼中主张:一是孩子5个月尚在哺乳期,一般随母亲生活,你需按收入比例支付抚养费(可协商金额);二是婚后支出的25万中,买车属夫妻共同财产,可要求依法分割(如折价补偿),产检、生育等开支属夫妻共同生活支出,通常不单独追偿。若对财产分割或抚养费有异议,可收集支出凭证、财产证明,在庭审中提出主张,法院会依照顾子女、公平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女方无上述过错时,你无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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