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被借走了,现在要离婚了
我结婚的时候要了彩礼20万,婚礼后一个月公公以借款名义把彩礼骗回去了,婚后一年我和我老公经常吵架,现在要离婚了,他们全家都说这笔钱是我自愿给他们作为生活开支的,当时借的时候没有给我借条,现在还有办法要回来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8-11
共1个回答

如果你的彩礼是婚前给付且未约定用于共同生活,明确是给予你个人的,即使由公公实际收取,其行为可能构成无权占有,你有权要求返还。
尽管没有借条,如果能通过以下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仍可能成立借贷关系:
1、你向公公转账的20万元及时间的转账记录。
2、微信、短信或通话中提及借款、归还等关键词的沟通记录。
3、如果有亲友在场见证借款过程,其证言可辅助证明。
如果无法证明是借款,你还可以尝试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返还这笔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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