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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男方给了我18.8w彩礼加3w黄金
结婚男方给了我18.8w彩礼加3w黄金,期间他父亲生病去世买墓地,他的店面房租,以及日常支出,他不给生活费,一共花掉了差不多十w,期间我流产了一次,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让我剩下的8.8w彩礼退还一半给他,黄金也退给他,否则就去起诉我,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办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8-111个回答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8-1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1、你们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且彩礼已用于家庭共同支出,这种情况下,你可以拒绝男方的要求。

2、你曾流产一次,流产对女方身体和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时,法院也会考虑这种情况。

3、黄金属于贵重物品,通常视为彩礼的一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黄金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离婚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

建议你与男方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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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形,你可以变更抚养权:1、对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3、孩子已满14周岁,愿意随你生活。4、其他正当理由,例如对方吸毒、赌博、长期服刑等。你前夫不管孩子,属于不尽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同时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孩子爸爸不尽抚养义务的具体表现,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对于14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意愿,你可以让孩子在庭审中表达愿意跟随你生活的想法。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实际情况进行审理,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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