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自家院子盖了个房,拆迁方称这是违建不予补偿,有什么办法获得补偿吗?
拆迁公告发布后,我在自家院子里加盖了一间房,拆迁时拆迁方称这是违建不予补偿,可我并不知情,这种情况能获得补偿吗?
分类:拆迁安置
时间:2025-09-18
共1个回答

你好,在拆迁公告发布后加盖房屋,即便不知情,通常也难以获得补偿。
根据相关法规,拆迁范围确定后,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目的是防止不当增加补偿费用。你可先核实当地拆迁政策及相关公告,确认加盖行为是否处于禁止期内。若对拆迁方认定有异议,可向其索要认定违建的书面依据与详细说明,同时收集能证明你不知情的证据,如社区、物业未曾提醒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合法权益,但结果需视具体证据和法律适用而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拆迁公告发布后加盖房屋,多属于该条例禁止的行为,原则上难以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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