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竞业限制协议却不给补偿
公司让我签“竞业限制协议”,却没说给补偿,这种只限制不补偿的协议有效吗?
分类:合同纠纷
时间:2025-09-02
共1个回答

你好,这种只限制不约定补偿的竞业限制协议,通常视为未依法成立或可主张补偿,你可依法处理。竞业限制需兼顾双方权益,公司仅限制你就业却不支付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流程:先与公司沟通,要求明确约定竞业限制补偿标准(一般不低于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及支付方式;若公司拒绝约定或后续不支付补偿,你可主张协议对自己无约束力,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补偿;若因协议限制导致你权益受损,还可主张公司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明确要求公司需约定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即便协议未约定补偿,你履行义务后仍可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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