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前夫给了我20万补偿,5年后他生意赔本,如今找我要回这笔钱,我该还吗?
我和前夫离婚时,他给了我20万,说是作为离婚补偿,5年以后,他因为做生意赔钱,向我要回20万,我该给他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22
共1个回答

你好,在没有证据证明该笔20万元是借款或者附有返还条件的情况下,你没有法律义务将这笔钱返还给前夫。你的前夫找你要这笔钱,你可以明确拒绝返还,表明这笔钱属于补偿,而非借款。如果你前夫前往法院起诉你,你应该积极应诉,出示有力证据,包括离婚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该笔款项的性质为“离婚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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