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开发商把地下车位全部出售,能反对吗?
小区开发商把地下车位全部出售,业主认为应优先租给业主,能反对出售吗?
分类:民法
时间:2025-09-09
共1个回答

你好,能否反对出售需看地下车位产权归属,若属业主共有则可反对,若开发商享有产权则需保障业主优先承租权,该问题可依法解决。流程上,先要求开发商提供地下车位的产权证明(如规划文件、产权登记材料),确认产权归属;若车位属业主共有,可联合业主向住建部门投诉或起诉,要求停止出售并优先出租;若开发商享有产权,需主张优先承租权,收集开发商未告知业主直接出售的证据,协商要求优先承租,协商无果可起诉维护优先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明确车位产权归属的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无论产权归属,开发商均需保障业主对车位的优先使用需求(包括优先承租、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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