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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5岁,可以要求二婚老婆的35岁儿子赡养我吗?
我25岁,二婚的老婆65岁,已经去世了,遗产全部划分给了她和前夫的35岁大儿子,我可以要求她的儿子赡养我吗?
分类:婚姻家庭 时间:2025-09-241个回答
杨建英 律师 执业 时间:2025-09-24

你好,通常不能要求她的儿子赡养你。

关键在于你与她的儿子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首先收集证据:你与前妻的婚姻存续时长、你是否在其儿子未成年时提供过生活照料或经济支持(如抚养费、教育费支出凭证)、共同生活记录等。若你与她结婚时其儿子已35岁(成年且独立),你未对其尽抚养义务,则双方未形成法律认可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他无赡养你义务。可与对方协商寻求道义帮助,若协商无果,因缺乏法定依据,难以通过法律强制其赡养,你可另行通过遗产继承相关法律主张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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